穗国房法字[2007]17号
相对人:广州市华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即广州市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51号;
法定代表人:卢钜彭。
查明:广州市新港东路南侧、南环高速公路西面地块(以下简称该地块),原使用权人是广州华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深公司)。2005年5月,广州市华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公司)与华深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上述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提交了穗国用(2005)第6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穗国土建用字(2005)第74号《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登记申请表、土地来源使用情况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商局出具的股东组成证明及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明等材料,我局以05(国用)10038号受理。本局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