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国房法字〔2008〕25号
相对人:广州金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居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环市西路180号,法定代表人:杨大模。
相对人:许望钧,男,身份证号码440104400214441,住址:广州市通宁道4号四楼。
相对人:许颂文,女,身份证号码440105670709002,住址:广州市通宁道4号四楼。
现查明:位于海珠区前进路嘉宏阁楼盘,由金居公司开发建设,预售证号为200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