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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与活动

《珠江景观带重点区段(三个十公里)城市设计与景观详细规划导则》中期成果通过专家评审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17-06-16 09:01:2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为积极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双修)和《城市设计管理办法》中“塑造城市风貌特色”的要求,落实《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以珠江为脉络”,优化提升一江两岸三带、整合沿江景观资源、建设高品质生态文化旅游岸线、提升珠江景观带等工作部署,市国规委开展《珠江景观带重点区段(三个十公里)城市设计与景观详细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的编制工作,并于6月6日组织召开了《导则》中期成果专家评审会。

评审会邀请住建部城乡规划司汪科处长到场指导,张宇星、吕传廷、李郇、袁奇峰、李迪华、马小毅、袁大昌、李正平等多位专家学者及广州市各委办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专家组高度评价工作成果内容,认为项目工作组织细致,基础工作充分扎实,规划成果内容全面,能够很好的描绘未来广州滨江规划建设的场景,一致审查通过中期成果。同时,专家组指出,规划应进一步明确珠江景观带未来滨水空间设计的价值观,塑造广州国际品质的滨水形象,深化珠江两岸公共、活力、特色等内容,重点考虑生态、人性化等发展理念,保障城市设计的实施。

珠江景观带重点区段(三个十公里)西起白鹅潭,东至南海神庙,河道全长约34公里,划分为西、中、东三个十公里。《导则》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为理念,构建创新产业空间网络,传承广州海丝与近代革命文化特色,营造面向未来的空间发展形态。

下一步,市国规委将认真落实完善专家组意见,明晰核心理念和价值观,凸显广州城市精神,刚性管控和弹性指引相结合,将城市设计落到实处,打造公共、活力、开放、共享、特色的珠江景观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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