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地块(AT02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项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地块(AT02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河区第二棉纺厂地块(AT08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项规划成果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由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21〕238号),自批准之日(2021年12月30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天河外国语学校智慧城校区地块(AT02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2.《天河区第二棉纺厂地块(AT0805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