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国际学院)及配套道路二期项目)》的批后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由广州市花都区规划编制研究信息中心组织编制的《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国际学院)及配套道路二期项目)》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7月14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支规模的原因
为发挥地处花都空港经济区和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以精准对接高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为着力点,培养具有工匠精神和国际水准的高技能人才,拟开展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国际学院)及配套道路二期项目的土规调整工作,该地块涉及规划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共14.0621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广州市预支规模落实该项目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支规模使用的情况
广东省岭南工商第一技师学院(国际学院)及配套道路二期项目拟使用广州市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4.0621公顷,共涉及4个地块,位于花都区花东镇洛柴岗社区、秀塘村,现状为农用地13.7495公顷、建设用地0.2605公顷、未利用地0.052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支规模总结
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在原规划及已完成批复备案项目基础上增加14.054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在原规划及已完成批复备案项目基础上增加14.0621公顷;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街道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