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荔湾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本部地块 (AF03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等6项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荔湾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本部地块(AF03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AB33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从化妇女儿童医院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天河区广州新华学院(AT011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天河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地块(AT0119、AT01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越秀区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地块(AD013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6项规划成果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由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23〕230号),自批准之日(2023年11月24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 《荔湾区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院本部地块 (AF031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告附图
2. 《广州市机电技师学院(AB33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告附图
3.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从化妇女儿童医院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告附图
4. 《天河区广州新华学院(AT011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告附图
5. 《天河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地块(AT0119、AT01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告附图
6. 《越秀区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地块(AD013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