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黄埔区刘村社区刘村、格岗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黄埔区AG021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要求,《黄埔区刘村社区刘村、格岗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黄埔区AG021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埔规划资源审〔2024〕2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1月13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由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黄埔区刘村社区刘村、格岗片区旧村改造项目(黄埔区AG021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通告附图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