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白云区龙归发报台迁建地块(AB1001、AB1009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2项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白云区龙归发报台迁建地块(AB1001、AB1009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AH0207、AH0219-20、AH0308、AH0315、AH0603-04、AH0608-10规划管理单元)》2项规划成果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由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24〕15号),自批准之日(2024年1月17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白云区龙归发报台迁建地块(AB1001、AB1009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2. 《海珠区凤和(康乐村、鹭江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详细规划(AH0207、AH0219-20、AH0308、AH0315、AH0603-04、AH0608-10规划管理单元)》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