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案号 |
2023180000014161 |
发文号 |
穗空港规划资源预选〔2023〕6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用字第440188202300839 |
项目代码 |
2020-440114-72-01-105189 |
日期 |
2023-05-05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塘星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望顶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保良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凤岗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港头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高溪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鸿鹤经济联合社,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竹湖经济联合社 |
项目名称 |
花东镇历史欠账留用地 |
综合受理号 |
gz5799639722304240848178 |
项目建设依据 |
空 |
项目拟选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留用地集中安置区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3506平方米,未利用地3506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空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1.广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20号)
2.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
附注 |
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书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