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立案号 |
2023060000030541 |
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98号 |
电子监管号(流水号) |
用字第440112202301029 |
项目代码 |
2307-440112-04-01-673265 |
日期 |
2023-08-16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广州市黄埔区消防救援大队,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中新广州知识城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市黄埔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项目名称 |
萝岗区天鹿湖消防站(黄埔区天鹿消防站) |
综合受理号 |
hp00748401X2308040895554 |
项目建设依据 |
穗埔发改〔2023〕51号、穗埔府办函〔2022〕64号、穗埔府会纪〔2023〕13号 |
项目拟选位置 |
黄埔区联和街道大观北路以东,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西侧地块 |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 |
地上总用地面积5036.86平方米,农用地4012.04平方米(林地4012.04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1024.82平方米 |
拟建设规模 |
拟选址面积5036.432平方米(广州2000坐标)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附图: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附图
附件: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
2.规划条件 |
附注 |
本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建设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书自行失效。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附注:本项目建设需按照《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广州市建设项目雨水径流控制办法》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效果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