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白山(乐百氏)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变更矿区范围后)评估报告摘要内容的公示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转发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09〕269号)规定,我委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北京国融兴华矿业权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白山(乐百氏)饮用天然矿泉水”价款评估项目。该公司向我委提交了《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白山(乐百氏)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变更矿区范围后)评估报告》(国融兴华矿评〔2013〕第022号),提出审核申请。经合规性审查,现将采矿权评估报告内容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书面寄送《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联系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7楼地矿处;邮政编码:510030;联系电话及传真:020-83367117。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 1.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2.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白山(乐百氏)饮用天然矿泉水采矿权(变更矿区范围后)评估报告封面、目录及摘要
3.矿业权评估报告附表
4.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附件1-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附件2-评估报告封面、目录及摘要
附件3-矿业权评估报告附表
附件4-矿业权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