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广州市顺兴石场有限公司 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 评估报告》内容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规定,现将《广东省广州市顺兴石场有限公司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新志矿评报字〔2017〕第032号)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公众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如实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于
公示时间:
联系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7楼;邮政编码:510030;联系电话83367282。
附件4: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doc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