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的公告(广州市顺兴石场2021)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现对《广州市顺兴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4月26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在公示期截止前寄(送)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矿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020-8336728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