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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沙流通中心项目海域使用公示

来源:海洋资源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6-17 10:35:4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现对广州南沙现代农业产业集团公司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沙流通中心项目拟申请用海情况说明并公示如下:

  一、项目用海基本情况

  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沙流通中心项目拟选址于广州市南沙区龙穴岛中部,主要用于建设保税仓库、冷库、厂房、配套设施等,用以发展立足南沙、面向大湾区、辐射全国的现代物流枢纽、进出口食品自贸枢纽、湾区优质生活供应中心和农产品供应链服务中心。

  该项目拟申请用海39.4132公顷(详见附件),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拟申请用海期限为50年。

  二、在公示期间内,个人和单位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提出对该项目用海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三、公示时间:2020年6月16~6月26日。

  四、意见受理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海洋资源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80号,邮编510030

  联系电话:83772614、83522326

  电子邮箱:lipeng@gz.gov.cn

附件下载:

  1: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沙流通中心项目宗海位置图.pdf

  2: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南沙流通中心项目(填海一)宗海图界址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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