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关于公布五仙观-怀圣寺-六榕寺、海珠南-长堤、洪德巷、龙骧大街四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紫线办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五仙观-怀圣寺-六榕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海珠南-长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洪德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龙骧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公示,经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审议通过,获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18〕96号,附件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批准的城乡规划”、《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第十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规划一经批准,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向社会公布”等的规定,现将上述四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
1.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五仙观—怀圣寺—六榕寺海珠南—长堤、洪德巷、龙骧大街四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的批复(穗府函〔2018〕96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