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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已归档)

耕地储备指标网上公开竞价购买公告(粤耕指购公告〔2021〕14-15号)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20 10:16:4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耕地储备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水田指标管理使用的办法》《广东省跨地级以上市耕地储备指标网上公开竞价交易规则》(下称《交易规则》)规定,中山市、广州市相关单位申请以网上公开竞价方式购买水田指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告号

交易标的面积(亩)

起始价(万元)

最低限价(万元)

递减幅度(万元)

保证金(万元)

14

300

22500

9000

300

90

15

3000

30000

3600

150

36

  二、耕地指标要求
  标的1为水田规模指标(不含耕地数量及粮食产能);
  标的2为一般耕地储备指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利用等6等或以上,其中5等地不少于500亩,相应粮食产能指标达到3050000公斤或以上。
  三、竞卖人资格条件
  1.本次购买不接受联合竞卖申请。
  2.竞卖申请人应提交耕地所在市和县人民政府同意出售耕地储备指标的文件,以及市或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指标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的文件。
  3.竞卖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凡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耕地储备指标管理有关规定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卖。
  四、确定成交的原则
  本次耕地储备指标购买按以下方式确定竞得人:
  1.本次竞卖按价低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在规定期限内只有一个竞卖人,且报价不高于公告起始价,不低于交易价格最低标准的,则此次交易成交。
  3.在规定期限内有两个以上竞卖人的,允许多次报价,报价最低者且不低于公告交易价格最低标准的取得成交资格;多次报价后,报价相同且高于公告最低价的,由先报价者获得成交资格。
  4.在规定期限内有两个以上竞卖人且报价均为公告交易价格最低标准的,则由网上交易系统自动以摇号方式确定成交方。
  5.成交确认审核时,如发现竞卖申请人出售耕地储备指标存在与购买方在同一地级市的情况,则不予成交确认。
  五、时间安排
  本次耕地储备指标购买通过广东省耕地储备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在互联网(系统网址:http://59.41.9.214:8080)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8日17时。申请人需于报名期限内通过广东省耕地储备指标网上交易系统上传申请资料。
  2.缴交保证金:2021年7月20日至2021年8月8日17时;竞卖保证金须由竞卖申请人支付,竞卖保证金只能以人民币支付。竞卖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广州耕地储备指标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为准。
  3.网上限时竞价:2021年8月9日10:00时开始;
  4.竞得人资格审核及签订成交确认书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8月12日(工作时间:8:30至12:00,13:30至17:00)
  六、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单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州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以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为准(标的款项用途请务必备注明“为缴纳[2021]__号标的竞卖保证金”)
  七、成交确认及合同签定地点
  广州耕地储备指标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407室)。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须持经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中心办理的有效CA数字证书,到广州耕地储备指标交易中心绑定广东省耕地储备指标网上交易系统后,凭数字证书登录系统才能参与网上申请公开竞价活动。
  2. 申请前,申请人须认真阅读《交易规则》,在系统提交了出售申请,即视为对网上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全面接受并无异议。并自愿接受《广东省耕地储备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交易规则》的约束,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3.申请人须在公告规定时间按《交易规则》要求提交竞卖申请,缴纳竞卖保证金,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卖保证金后方获得竞价权限。
  4. 本次网上公开竞价购买的水田规模指标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文件,资料领取可网上下载。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407
  联系人:史小姐
  联系电话:37585274
  

广州耕地储备指标交易中心
                              2021年7月20日

附件:配套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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