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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规划计划

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来源:海珠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0-04-21 02:52: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4月2日,省国土资源厅原则通过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并对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建议。这标志着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正式进入了规划成果编制阶段。   
为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海珠区按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积极有效地做好各阶段工作,很好地保障了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思想重视,目标明确。海珠区非常重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力争在规划深度和编制水平上能有新的突破,在编制方式上有所创新,使规划成果能够有效引导和规范今后10年海珠区的土地利用行为,并成为该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依据。
二是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牵涉部门较多,时间紧,任务重。为做好该项工作,海珠区专门成立了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的修编工作领导小组,区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的成员,为了增强规划成果的规范性与科学性,修编期间多次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积极推进规划修编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做好衔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与城市规划等其他相关规划相互衔接,上下级规划环环相扣。为了做好各项规划的衔接工作,该区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同时协调好区内国土、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四是依法听证,听取意见。为了加强公众参与,保障公众知情权。海珠区按《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组织召开规划方案听证会,积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形成良性互动,为增强公众对规划的认识以及今后顺利推进规划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海珠区分局 赖天柱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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