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铁路项目留用地)》的批后公告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有关规定,《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铁路项目留用地)》已经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批准同意,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机关: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二、批准时间:2023年10月23日
三、公告内容
(一)使用预支规模的原因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完善粤港澳大湾区和广州都市圈的骨干轨道快线,推动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铁路项目建设,拟开展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铁路项目留用地的土规调整工作,该地块涉及规划非城乡建设用地面积共0.6130公顷,该部分用地不符合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使用花都区预支规模落实该项目所需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二)预支规模使用的情况
广州东至花都天贵城际铁路项目留用地拟使用花都区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6130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花都区新华街道莲塘村,现状为建设用地0.6130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使用预支规模总结
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花都区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末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均增加0.6130公顷;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执行,与原规划保持一致,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街道意见,方案合理可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