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规划资源收字〔202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请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181号),我局依法收回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街萧岗村地段(工程编号:2021土23A012)红线范围内,用地面积为1.5032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范围详见附图),拟作为白云新城5-8期萧岗村项目农用地(一)用地,并由广州市土地开发中心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穗府〔2015〕15号)的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