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穗云府收公〔2022〕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并报请国务院批准(自然资函〔2022〕1085号),依法收回红线范围内(范围详见附图用地界址红线,用地方案号:11WTKJ20210001-3,报告编号:BEM20210301-3),用地面积为44.8525公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作为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建设用地,并对原权属人依法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广州铁路枢纽新建广州白云站(棠溪站)工程(白云区段)项目收回国有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