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让人欠缴土地出让金(或其利息、违约金),我局现向下列单位发出行政决定书,特此公告。
序号 | 行政决定书文号 | 受让人 | 宗地位置 | 出让合同编号 | 核发行政决定书时间 | 备注 |
1 |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4]1号 | 广州利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从化区城郊街向阳南路与向阳二路交汇处地块 | 440184-2021-000014及其变更协议之一、之二、至三号 | 2024年3月23日 | / |
2 | 穗规划资源法字[2024]2号 | 广州怡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白云区同和街广州大道北西侧地段内 | 穗国地出合〔2000〕275号的变更协议之五号 | 2024年4月24日 | / |
咨询电话:020-83186367、020-83064784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