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塞坝路19号之一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通告
广东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办理荔湾区塞坝路19号之一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申请地块范围详见《土地权属界址图》。凡对申请地块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30日止)持有效权属证明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07室(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权利主张。逾期无他人提出权利主张的,我中心将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
特此通告。
附件下载:土地权属界址图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