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龙岗村向西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岗村向西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岗村向西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岗村向西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岗村向西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办理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龙岗村地块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的通告
现有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龙岗村向西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岗村向西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岗村向西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岗村向西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龙岗村向西第五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龙岗村面积为368.76平方米(折合0.553亩)地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申请地块范围详见权属调查界址图。凡对申请地块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权属证明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书面提出权利主张。逾期无他人提出权利主张的,我局将按规定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
特此通告。
附件:权属调查界址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