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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信息

收回闲置土地决定书(穗国土闲收处[2006]79号)

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7-04-19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相对人:广州新都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超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841504

 

查明:相对人经市规划局穗规地证字[1996]271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本局穗国土[1997]建用通字第367号《建设用地通知书》,同意办理海珠区沙园大街广重子弟学校西北市场地段,项目为商住楼、面积3525平方米土地的用地手续。

2004715日,本局以穗国土闲认[2004]15号《闲置土地认定通知书》,认定该项目建设用地自19991225日起为闲置土地。土地的闲置时间累计为64个月。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本局依相对人申请,于2006420日公开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上相对人提出该地块因规划路网调整造成土地闲置,存在政府因素影响。该意见已经规划部门证实。

本局认为:该项目用地自19991225日起闲置,土地闲置期间累计超过2年,符合闲置土地收回要件。根据《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并报经市政府批准,本局决定:

一、收回穗国土[1997]建用通字第367号《建设用地通知书》所列的3525平方米闲置土地。

二、注销穗国土[1997]建用通字第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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