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穗国土规划闲认〔2018〕48号-1)
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你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穗国地出合440116-2016-000002号,合同电子监管号为:4401162016B00029,地块编号为ZSCN-D3-1,坐落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规划KS1号路以西,规划KS4-2号路以南,面积为6667平方米,约定的动工日期为2016年7月8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1月8日。
经查,上述地块至2017年10月30日未动工建设,我委已向你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根据《协助调查函》、《关于协助调查函的复函》、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土地出让合同、省知识产权局回复《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项目闲置土地的情况说明》等证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认定上述土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政府原因。
我委将根据闲置土地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你司也可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提出地块后续处置意见。
特此告知。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