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穗规划资源闲认〔2020〕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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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穗国地出合440116-2017-000036号,地块编号为ZSCXN-A2-3,坐落在中新广州知识城信息技术产业园区广河北辅路以北,学富路以东,玉麟东一路以西,玉麟一路以南,面积为7000平方米,你司应在2019年5月31日前动工建设并达到动工标准。
经查,截至2020年10月9日上述地块未动工建设。我局已向你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穗规划资源〔2020〕32号)。根据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土地出让合同、筹建企业地块土方平整签收表等证据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我局认定上述土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时间已满一年。
我局将根据闲置土地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你司也可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地块后续处置意见。
特此告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