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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信息

闲置土地认定书(穗规划资源闲认〔2020〕30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21 16:55: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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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穗国地出合440116-2011-000029号,地块编号为ZSCN-D3-4,坐落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南起步区人工湖以西,面积为11677平方米,你司应在2019年7月11日前动工建设并达到动工标准。

  经查,截至2020年10月21日上述地块未动工建设。我局已向你司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穗规划资源〔2020〕32号)。根据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土地出让合同等证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我局认定上述土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土地闲置时间已满一年。

  我局将根据闲置土地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你司也可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提出地块后续处置意见。

  特此告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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