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情况
广州市演出电影有限公司:
你公司(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三马路11号二楼、502、503、506房)与原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管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约定了坐落于越秀区中山二路21号地段,面积为2739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为2355平方米)的用地开发事宜。根据相关复函要求,该地块的动工日期至2021年8月15日。
经查,上述地块尚未动工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至2021年12月25已处于闲置状态。我局已向你单位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
根据你单位反馈的内容,结合我局调查情况,现在认定该地块为闲置地块。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