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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信息

闲置土地处置决定书(穗规划资源闲处〔2023〕19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3-11-10 15:20:0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土经济联合社:

  2014年8月10日,原市国土房管局签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0100-2014-0049号),并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14〕第167号),同意你单位使用位于白云区白马路北面地段,总用地面积为6343平方米(净用地面积6343平方米)的土地,作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建设。按照划拨决定书及批准书约定,该地块的动工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之前。

  因地块未按规定日期动工开发,我局于2023年6月8日核发《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穗规划资源闲调〔2023〕22号),对地块闲置情况进行调查,并于2023年7月28日核发《闲置土地认定书》(穗规划资源闲认〔2023〕20号),认定该地块为闲置土地,存在历史遗留问题闲置累计满一年以上。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及供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穗府办规〔2023〕4号)第(四十二)、(四十三)条规定,并报请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该地块处置决定如下:

  (一)依法收回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土经济联合社位于白云区白马路北面地段,用地面积为634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440100-2014-0049号),注销《建设用地批准书》(穗国土建用字〔2014〕第167号)及相关土地权利证书;

  (二)向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土经济联合社返还6343平方米的留用地指标;

  (三)该闲置土地收回后,由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进行接管,地块现场治安、维稳、卫生、消防、园林种植和临时建(构)筑物的管理等事务由接管主体负责。

  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广州市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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