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预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局将协议出让天河区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地下空间公共设施工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1、用地位置:广州市天河区珠江大道地段;
2、用地性质:道路用地(S1)、公共绿地(G1)、商业用地(B1)、社会停车场用地(S42)、供应设施用地(U1);
3、地块现状:已建成;
4、总用地面积:576089平方米;
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自2007年10月12日起算。
6、规划建设按照《关于送审建筑设计方案的复函》(穗规函〔2006〕9943号)、《关于同意珠江新城核心区市政交通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函》(穗规函〔2006〕1002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地证〔2009〕24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穗规建证〔2007〕1566号、穗规建证〔2010〕3094号)、《关于要求调整建筑设计的复函》(穗规函〔2011〕7462号、7507号,穗规函〔2012〕4224号、4595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19〕13967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5703号、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16288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穗规验证〔2012〕497号,穗规验证〔2013〕299号、317号、377号、677号,穗规验证〔2015〕263号)、《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穗规划资源核实〔2020〕2278号、穗规划资源核实〔2024〕2090号)执行;
二、本次预告公示期间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 24日,凡需要使用上述地块的单位或个人可于公示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12:00及13:00-16:30向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意向用地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公示期满,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具体出让时间另定。
本地块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三、本地块的详细资料可于本预告发布之日起到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索取。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6楼1607室
联系人:林晓立,咨询电话:020-83303483
互联网地址:http://ghzyj.gz.gov.cn/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