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2021)46号)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增挂出告(2021)46号
经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18004211A21016号
2、宗地坐落:增城区永宁街新新大道西侧
3、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可兼容商业)
4、宗地面积:39353.9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9353.94平方米)
5、容积率:≤3.0
6、建筑面积:≤118062平方米
7、挂牌起始价:102400万元
8、增价幅度:1000万元
9、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0500万元或港币25625万元或美元3203万元
二、土地出让条件:
竞买条件及准入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应当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同一名申请人只能进行一次交易申请(含联合申请)。自然人及由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同一法定代表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视为同一名申请人;凡与申请人之间有参股、控股等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视为同一名申请人,但申请人的母公司为上市公司的,该上市公司的非控股股东除外。如申请人违反上述规定的,出让人有权单方面取消申请人竞买资格,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有权单方面解除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凡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有拖欠地价款的;
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四)竞买人在广州市范围内竞买商品住宅用地从事房地产开发必须使用自有资金,竞买人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在继续执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关于对竞买商品住宅用地资金来源核查的通知》(穗建房产〔2016〕2144号)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购地资金审查,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人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需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视为违反竞买承诺,由土地出让人取消竞得(中标)人的竞得(中标)资格,对竞得(中标)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禁止竞得(中标)人在三年内参加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五)竞买人须提交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六)付款方式:成交价即为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成交价的50%(其中包括竞买保证金或定金20500万元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第二期: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年内付清。
(七)本次挂牌成交价包括5300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土地出让金2164.46万元,若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的实测面积超过53000平方米,超出部分则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补缴出让金。
三、土地利用要求:
(一)地块成交后,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外的,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竞得人为增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可参照前述规定由竞得人在增城区行政区域内另外注册成立股东与竞得人一致的独立项目法人。地块须登记在上述新成立的独立项目法人名下进行项目开发。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份额70年,商业份额40年,其他份额5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竞得人须在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所有立项、环评、规划等手续并开工建设,项目须在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
(四)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若地块分期开发,需在首期落实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省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五)竞得人须按规划要求承担地块范围外北侧防护绿地(L-02-01)的建设任务,土地由政府提供,建成后对外公共开放。
(六)土地出让后,由竞得人对规划设计条件上的所有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包括配套建设总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配建的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不得低于本附件《装修标准》的规定。竞得人须在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移交、办证、质量保修、物业管理等方面须承担相关责任。人才公寓和公共租赁住房回购价款分两期支付。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竞买须知》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四、成交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定最高限制地价为117760万元,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形式确定竞得人,竞价阶梯为该宗地内扣除配建的12000平方米人才公寓后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1%,竞买人报出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比例最高的为竞得人。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出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为50%后,停止网上竞价,改为摇号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 50%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竞买人参加摇号,摇号时间为限时竞价后3个工作日内。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比例在1%~30%(含30%)的部分,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督管理意见为准),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比例在 31%~50%的部分,作为租赁住房。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建筑面积的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不得分割处分,抵押、转让须与本项目全部自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和租赁住房整体一并办理。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15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2日17时
(三)缴交保证金时间: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22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7日12时
(五)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9月27日12时起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新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 《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竞买人可以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三)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审核后置;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六)竞买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以人民币或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八)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5个工作日内将竞买申请时上传的纸质材料及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关原件材料递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方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1年10月13日17时前予以确认。
(九)竞得人应在接到竞得资格确认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自然资源专栏及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浏览。
七、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联系人:郭先生,周小姐,甘小姐,联系电话:(020) 82628400,82629019,82635582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联系人:蒋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020)28866047、28866569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