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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33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9-13 16:55:51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1〕33号

  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经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市黄埔区HP-WC-01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HP-WC-01

土地面积(㎡)

83315

土地位置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以南、乌涌以东

出让年限(年)

40

容积率

≤15.9

建筑密度(%)

≤55

绿地率(%)

≥20

用地性质

商务兼容商业用地

起始价(万元)

884000

增价幅度(万元)

2000

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176800

212912

27336

土地移交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备注

1、地块总用地面积为83315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62806平方米,道路用地面积18596平方米,绿地用地面积1913平方米。

2、按照《关于核发HP-WC-01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1378号),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兼容商业用地,对应的土地用途为:0505商务金融用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0503餐饮用地、0504旅馆用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得人注册地址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竞买申请人注册地址不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成立新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

  (二)竞得人承诺引入商贸类总部企业,并在广州市黄埔区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项目规模运营后的20年内不得迁出;

  (三)竞得人承诺在项目建成后引入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4万平方米的高端酒店;

  (四)竞得人承诺,于取得用地后第一个完整年度开始动工,项目动工后5年内投产(如有特殊情况,经区招商及规划部门同意后,可延后3年),投产年营收约60亿元,缴纳税收约1亿元;于项目动工后9年内达产(如有特殊情况,经区招商及规划部门同意后,可延后3年),达产年营收约100亿元,缴纳税收约2亿元;

  (五)地块商业功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9%,商务功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1%;

  (六)竞得人承诺,项目自持比例不低于40%,自持年限不少于10年。其中,自持商业物业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14%,自持商务物业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26%;

  (七)本地块后续建设可不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

  (八)竞得人受让地块后的开挖建设过程中,若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等存在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九)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含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或以上等级进行建设,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进行建设;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等级进行建设;

  (十)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人未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益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一)出让价格不含地下空间(地下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除外)价格,项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明确后,办理房屋首次登记前,受让人需申请缴交地下空间出让金,以出让人依法受理缴交出让金申请时点的市场评估地价为基准,地下负一层按与其使用性质相对应的地上首层市场评估地价的50%计收出让金,地下负二层及以下面积按与其使用性质相对应的地上首层市场评估地价的25%计收出让金,出让金计收政策明确不需计收出让金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8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8日17时;

  (三)缴保证金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10月8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9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2021年10月13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1年10月19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产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竞买申请人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等相关资料并认真阅读,《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详见附件。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开户单位: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10月8日12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10月1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不低于成交价款50%的首期土地出让金,余款在2021年12月10日前缴清,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在土地交付后12个月内动工,动工后60个月内竣工。

  (十三)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人未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益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人:82119310;联系人:倪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82208656、32058952;联系人:侯小姐、卓先生、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李小姐、车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569、2886618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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