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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2〕06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3-02 15:22:4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穗规划资源埔(开)挂出告字〔2022〕06号

  受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经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广州市黄埔区KXCD-F2-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KXCD-F2-7

土地面积(㎡)

4581

土地位置

广州市黄埔区开源大道以北,开创大道以西

出让年限(年)

40

容积率

≤3.0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5

建筑限高(m)

用地性质

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B1/B2)

起始价(万元)

13399

增价幅度(万元)

300

保证金(万元)

人民币

港币

美元

2679.8

3282

421

土地移交

按《地块配套条件》的交地标准进行移交,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4。

备注

1. 按照《关于核发广州市黄埔区KXCD-F2-7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8997号),本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B1/B2),对应的土地用途为:0501零售商业用地、0503餐饮用地、0504旅馆用地、0505商务金融用地。

2.鉴于地块用地面积较少,若确需突破《关于核发广州市黄埔区KXCD-F2-7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8997号)中建筑密度指标、绿地率指标的,可结合详细方案阶段合理论证审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的控股股东须为主要从事集成电路5G射频领域研发及生产的企业;

  (二)竞得人的工商、统计及税收征管关系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若竞买申请时未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的,受让地块后须将上述关系迁入;

  (三)竞得人须承诺,竞得地块用于射频前端芯片研发项目并长期经营,总投资不低于6.5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5亿元,在项目用地期限内原则上不得减资、撤资或延期入资;

  (四)竞得人须承诺,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土地交付后两年内竣工。投产后,竞得人及其控股股东第一个完整年入统营收不低于1.5亿元、税收不低于100万元,投产后第四个完整年达产,达产年营收不低于3.0亿元,税收不低于400万元;

  (五)竞得人须承诺,按照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B1/B2)持有该地块,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3.0,严格按照《关于核发KXCD-F2-7地块规划条件的函》(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18997号)开发建设该地块;

  (六)竞得人须承诺竞得地块的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50%,商务计容建筑面积占50%。竞得人须承诺项目建成后20年内,自持物业不得低于项目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0%;

  (七)竞得人须承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竞得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与广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招商主管部门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八)竞得人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该地块地上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30%,实施装配式建筑的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或地方现行的装配式评价标准规定,接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监管;

  (九)地块兴建的民用建筑(含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基本级或以上等级进行建设,其中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等级进行建设;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按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等级进行建设;

  (十)地块在报建时应落实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区的相关报建要求,并做好安全评价、核实污染物排放情况等工作;

  (十一)竞得人在地块建设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文物埋藏,须立即停止施工并报文物部门处理;

  (十二)竞得人竞得地块后应按照《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KXCD-F2-7地块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制度,工程施工和完工使用过程中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十三)本次出让价格未包含地下空间非计容部分土地出让金,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标准按申请补缴时点的政策计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期: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1日;

  (二)网上申请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1日17时;

  (三)缴保证金时间:2022年3月2日至2022年3月21日17时;

  (四)网上挂牌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4月1日10时;

  (五)资格预审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2022年3月26日17时;

  (六)网上报价时间:2022年3月27日至2022年4月1日10时;

  (七)限时竞价时间:2022年4月1日10时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广州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login.gzggzy.cn)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企业信息登记,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三)竞买申请人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的办事指引中下载《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土地使用权及矿业(其他自然资源)权类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指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竞买须知》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竞买人)》等相关资料并认真阅读。

  (四)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包括同意接受《竞买须知》的约束,违反有关条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六)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在网上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实行资格预审;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七)竞买人申请人按照公告要求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取得竞买人资格。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户名、账号及开户银行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八)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行资格审核前置,竞买申请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材料,并于2022年3月21日12时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申请的书面资料。竞买申请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并保证书面申请材料与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一致。经审核,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3月2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取得网上报价权限。

  (九)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十)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于2个工作日内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6个工作日内到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一)竞买保证金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要求:

  受让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自动转为出让土地的定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于支付土地出让金时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外币竞买保证金则须在受让人缴清地价款后,按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退还或作其它方式处理。

  受让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并按相关规定缴交契税等费用。

  (十二)建设期限: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动工建设,土地交付后24个月内竣工。

  (十三)受让人依法取得项目用地后,需严格按照项目规划要求独立完成开发利用,如受让人需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包括地下建筑及地上建筑)需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如受让人未经广州市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或其相关工作部门书面同意,私自出租、转让或与第三人合作开发建设项目用地及建(构)筑物,或在承诺经营期限内私自以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等形式变相转让项目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有权收回土地,受让人因此取得的所有收益归出让人所有,收益明显低于市场评估价的,以双方商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的价值为准,对已建成的建(构)筑物如出让人愿意保留或继续使用的,根据委托的专业评估机构对其成本评估的结果进行货币补偿。

  (十四)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土地矿产专栏及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ghzyj.gz.gov.cn/)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

  六、联系方式

  (一)出让方

  名称: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汇星路81号A栋5楼

  联系人:(020)82119310;联系人:倪小姐

  名称: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揽月路66号3楼

  联系电话:(020)82208656;联系人:侯小姐、郭小姐

  (二)交易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

  3.项目联系人:石小姐、车先生,联系电话:(020)28866412、28866180

  4.网上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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