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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地文件结果公示

2021年6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网上公告

来源:广州市土地利用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1-07-26 12:12:1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文号用地单位项目名称批准用地机关批准用地文号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建设规模土地取得方式附图与附件附加说明发证日期区局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46号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小洲经济联合社小洲留用地(小洲3)地块广州市人民政府粤府土审(02)〔2019〕81号文广州市海珠区沥滘污水处理厂三期东侧、瀛洲路北侧、西江涌南侧地表总面积:壹万叁仟陆佰捌拾捌点陆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3523.10平方米,绿化面积165.5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33807.8平方米划拨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2699号文附图为准。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2699号文、粤府土审(02)〔2019〕81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0〕119号文、穗国土规划留〔2018〕228号文、穗规划资源留〔2021〕4号文、440100-2021-0071《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4050)核发此证。
该用地为广州市海珠区华洲街小洲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土规划留〔2018〕228号文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13151平方米,在穗规划资源留〔2021〕4号文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538平方米。
2021/6/23海珠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48号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东乡村壹号广场广州市人民政府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1〕52号文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道南浦东乡村地表总面积:叁仟陆佰伍拾贰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101平方米,道路面积551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12404平方米经市政府批准附图以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14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为准。1.根据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146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1〕52号文、穗国房留函〔2012〕54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1〕39号文核发此证。
    2.该用地为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留函〔2012〕54号文扣减留用地指标5140平方米。
2021/6/25番禺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51号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东乡村信基商业楼项目广州市人民政府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1〕59号文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道南浦东乡村地表总面积:贰万零肆佰伍拾伍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6679平方米,道路面积3776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50037平方米经市政府批准附图以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21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图为准。 1.根据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21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1〕59号文、穗国房留函〔2012〕54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1〕47号文核发此证。
    2.该用地为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东乡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留函〔2012〕54号文扣减留用地指标23124平方米。
2021/6/25番禺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55号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江高净水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人和2号泵站(扩建)工程—人和2号泵站(扩建)广州市人民政府粤府土审(02)〔2020〕19号文建南环村一路南侧地表总面积:壹仟柒佰贰拾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545平方米,绿化面积175平方米。)公用设施用地/划拨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3981号文附图为准。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3981号文、粤府土审(02)〔2020〕19号文、穗云国土用结字〔2020〕76号文、440100-2021-0072《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4077)核发此证。2021/6/24白云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63号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黄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AT1003045地块村留用地广州市人民政府粤国土资(建)字〔2017〕431号文广州市天河区黄村单角虾地表总面积:壹万叁仟伍佰贰拾伍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12851平方米,道路面积597平方米,绿化面积77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32127平方米划拨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572号)附图为准。一、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穗规划资源地证〔2019〕572号)、粤国土资(建)字〔2017〕431号文、穗天国规用结字〔2017〕7号文、440100-2021-0073《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4127)核发此证。
该地块为广州市天河区黄村街黄村股份合作经济联社村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留)函〔2008〕14号文中扣减729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国房留函〔2011〕44号文中扣减513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国房留函〔2011〕74号文中扣减896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天国土规划留〔2016〕1号文中扣减8055平方米留用地指标、在穗规划资源留〔2019〕333号文中扣减3332平方米留用地指标。
2021/6/29天河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65号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海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龙溪大道AF030526地块留用地项目广州市人民政府粤国土资(建)字〔2012〕674号文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以北、龙溪中路以南地表总面积:贰万壹仟玖佰捌拾伍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54963平方米划拨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2623号文附图为准。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1〕2623号文、粤国土资(建)字〔2012〕674号文、穗荔国土规划用结〔2017〕第1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0〕92号文、穗荔国房留函〔2015〕1号文、穗规划资源留〔2020〕134号文、440100-2021-0074《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4401002021A04151)核发此证。
该用地为广州市荔湾区海龙街海北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荔国房留函〔2015〕1号文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17502平方米,在穗规划资源留〔2020〕134号文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4483平方米。
2021/6/30荔湾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69号广州市从化区良口镇人民政府从化区良口镇城镇安置区广州市人民政府粤国土资(建)字〔2013〕1135号文、穗国房办字〔2015〕6号文、粤国土资(建)字〔2016〕644号文从化区良口镇塘尾村地段地表总面积:捌万肆仟捌佰零肆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82183平方米,河涌面积207平方米,道路面积774平方米,绿化面积1640平方米。)城镇住宅用地≤41242.7平方米划拨附图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从规地证〔2005〕6号(良口)、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44号、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45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关于从化区良口镇城镇安置区用地情况的说明》附图为准。1.该用地为从化区良口镇城镇安置区地块,须按照规定安排符合“一户一宅”需求的村民,在村内公示安置村民名单,村民住宅用地,不得流转。
2.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从规地证〔2005〕6号(良口)、穗国土规划地证〔2016〕44号、45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关于从化区良口镇城镇安置区用地情况的说明》、粤国土资(建)字〔2013〕1135号文、穗国房办字〔2015〕6号文、粤国土资(建)字〔2016〕644号文、从国土用结字〔2014〕012号文、穗规自从结字〔2019〕16号文、穗规自从结字〔2019〕19号文核发此证。/440100-2021-0075
2021/7/1从化
穗规划资源地证〔2021〕376号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武广客运专线二期韦涌村留用地(1-1地块)广州市人民政府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0〕225号文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地表总面积:陆仟伍佰捌拾贰平方米(其中净用地面积3891平方米,道路面积1153平方米,绿化面积1538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工业用地≤17341.5平方米经市政府批准附图以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20037号文附图为准。1、根据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0〕20037号文、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0〕225号文、穗规划资源用结〔2021〕8号文、穗国房函〔2008〕497号文核发此证。
2、该用地为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村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在穗国房函〔2008〕497号文相应扣减留用地指标4864平方米。
2021/7/10番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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