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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已归档)

花都区狮岭镇益群村平东经济社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况

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5-11-23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益群村平东经济社未经国土部门批准,于2004年12月非法占用位于南航大道以西“黄竹坪(土名)8228.07平方米(12.34亩)的土地(耕地),进行填土后,于2005年2月3日与承租方卢广集、王飞忠签订租用合同,同年3月承租方卢广集、王飞忠开始动工兴建厂房。该地的原有耕作土壤已经破坏,种植条件已经完全丧失。花都区狮岭镇益群村平东经济社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占用面积较大,已经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4号)第三条的规定,已经移送花都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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