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
(2015)守字10号
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因母公司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需要,需我局出具该司《关于执行土地资源和房屋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证明》。经查,除2011年12月8日,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广州粤泰实业有限公司欠交维修资金1251530元、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广州市宏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交维修资金505120元、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广州市广百新翼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交维修资金2440350元、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广州市住友房地产有限公司欠交维修资金1196700元、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广州新华汇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交维修资金3503060元、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广州市景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交维修资金1485750元,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欠交维修资金共计10382510元外,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我局无广州城启集团有限公司违反土地、房屋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凡对上述内容有异议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我局(地址: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6楼603室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窗口)反映。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