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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已归档)

萝岗区九龙镇村民毁坏基本农田 依法被追刑事责任

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0-09-24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2007年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村民温仕锋在自己承包的位于原增城市镇龙镇(现九龙镇的一部分)均和村新桥合作社砖窑坪(土名)面积20亩的耕地上拆除旧的原属农业结构调整配套设施的简易棚后,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厂房,毁坏基本农田6.3亩。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已于2008年10月作出行政处罚,对被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建构筑物进行了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该案的涉案人员温仕锋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萝岗区法院已依法对该案作出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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