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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执法(已归档)

加大查处力度 打击违法用地

来源: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2008-01-21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为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市国土房管局加大了对违法用地的执法力度,既查事也查人,对触犯党纪刑律的,依法移送纪检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

1.番禺区化龙镇杜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行为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番禺区某公司破坏耕地案,其法定代表人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万元。

3.番禺区南村镇市头村非法占地案,南村镇市头村经济合作社被判处罚金30万元,该村时任村委会主任被判处有期徒刑2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4.白云区钟落潭镇龙塘村第七经济合作社违法用地案,该案在处理人和事的基础上,还通报发改、规划、建设、农业、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不受理相关立项、营业执照、贷款、税务登记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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