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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审批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0〕13号)

来源:用途管制处 发布时间:2020-02-11 15:52:5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花都区分局:

    你分局以《关于上报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花报〔2019〕172号)报送有关用地报批材料,用地已获批准。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19〕216号)转发给你分局,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批后实施工作:

    (一)在收到我局转发的用地批文之日起10日内,拟定《征收土地公告》,按规定进行张贴和公告。

    (二)组织开展补偿登记,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三)指导相关单位开展征地补偿工作,组织开展用地结案审查。

    (四)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征地社会保障后续实施工作(穗人社审字〔2019〕191号)。

    二、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帐登记。

    三、按照承诺及时兑现被征地农村集体的留用地安置。

    四、该批次1.3329公顷用地返拨给花都区秀全街朱村作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请你区按规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积极配合我局开发利用处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备案。

    五、按照征地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通知。

    2020年1月20日

一书三方案.doc

省政府批复.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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