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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公告信息

穗府(花)征〔2019〕21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9-07-23 03:35:1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花)征〔2019〕21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19〕62号文),需将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岑境村、东镜村、旧村村、新村村属下的集体土地14.7796公顷(合221.694亩)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花公路东一地块(C)分地块四、分地块五、分地块六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南路以西(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花都区新雅街岑境村集体土地0.5419公顷(合8.1285亩)。其中林地0.0542公顷(合0.813亩)、养殖水面0.0006公顷(合0.009亩);

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集体土地2.2932公顷(合34.398亩)。其中其他农用地0.2107公顷(合3.1605亩)、养殖水面0.4803公顷(合7.2045亩)、建设用地1.6022公顷(合24.033亩);

花都区新雅街旧村村集体土地11.1421公顷(合167.1315亩)。其中耕地1.4247公顷(合21.3705亩)、园地0.0073公顷(合0.1095亩)、林地6.4438公顷(合96.657亩)、其他农用地0.5452公顷(合8.178亩)、养殖水面2.6766公顷(合40.149亩)、建设用地0.0445公顷(合0.6675亩);

花都区新雅街新村村集体土地0.8024公顷(合12.036亩)。其中耕地0.0123公顷(合0.1845亩)、其他农用地0.0544公顷(合0.816亩)、养殖水面0.7357公顷(合11.0355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土地

补偿

林地

0.0542

80.1600

4.3447

 

 

养殖水面

0.0006

80.1600

0.0481

建设用地

0.4871

120.2400

58.5689

安置

补偿

林地

0.0542

40.0800

2.1723

养殖水面

0.0006

40.0800

0.0240

其他费用

0.5419

 

64.8980

合计

130.0560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镜村

 

 

土地

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2107

80.1600

16.8897

 

镜村

养殖水面

0.4803

80.1600

38.5008

 建设用地

1.6022

120.2400

192.6485

安置

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2107

40.0800

8.4449

养殖水面

0.4803

40.0800

19.2504

其他费用

2.2932

 

274.6337

合计

550.3680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土地

补偿费

耕地

1.4247

80.1600

114.2040

 

 

 

 

 

 

林地

6.4511

80.1600

517.1202

其他农用地

0.5452

80.1600

43.7032

养殖水面

2.6766

80.1600

214.5563

建设用地

0.0445

120.2400

5.3507

安置

补偿费

耕地

1.4247

40.0800

57.1020

林地

6.4511

40.0800

258.5601

其他农用地

0.5452

40.0800

21.8516

养殖水面

2.6766

40.0800

107.2781

其他费用

11.1421

 

1334.3778

合计

2674.1040万元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土地

补偿费

耕地

0.0123

80.1600

0.9860

 

 

 

其他农用地

0.0544

80.1600

4.3607

养殖水面

0.7357

80.1600

58.9737

安置

补偿费

耕地

0.0123

40.0800

0.4930

其他农用地

0.0544

40.0800

2.1804

养殖水面

0.7357

40.0800

29.4869

其他费用

0.8024

 

96.0953

合计

192.5760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新雅街岑境村、东镜村、旧村村、新村村

2019720日至

2019729

新雅规划和自然资源

管理所

(联系人:陈佳泉;

  联系电话:37736886

 

2019730日至

201983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02)〔2019〕62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19年7月19日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征地公告附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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