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化市2012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穗国房函[2013]1621号)
从化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关于从化市2012年第三十三批次城镇集体建设用地的请示》(从国房〔2013〕90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报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城郊街水坑村的国有农用地1.3102公顷(园地1.1812公顷、养殖水面0.089公顷、其他农用地0.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连同使用国有建设用地0.0193公顷,合计1.3295公顷土地在完善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居住用地。
二、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备案。
此复。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
201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