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从化街口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国房函[2010]1332号)
从化市国土房管局,花都区分局:
我市上报的从化街口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经省人民政府审核并报请报国务院批准,根据国土资源部的批复,2010年8月4日,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我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征收土地和供地方案,现将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从化街口至花都北兴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0〕594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用地涉及花都区和从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修改,请在花都区和从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编中落实该项目用地安排,并结合新一轮规划做好备案工作。
二、请花都区分局积极配合我局建设用地处开展批后实施和供地工作。
三、请从化市国土房管局及时将征地批后实施情况及具体项目的供地情况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备案。
特此通知。
二Ο一Ο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