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坪石监狱迁建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国房函[2011]712号)
从化市国土房管局:
你局以《关于广东省坪石监狱迁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从国房报〔2010〕6号)上报了有关用地报批材料,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现将《关于广东省坪石监狱迁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1〕212号)转发给你局,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你市落实在从化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安排该项目用地。
二、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帐登记工作。
三、该项目留用地已一并报批,请你市及时兑现被征地农村集体的留用地安置。
四、将征地批后实施情况及供地情况按反馈制度要求及时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部备案。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