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关于《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2015年3月,我市出台了《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穗府办[2015]11号),首次在总体原则、规划管理、供地管理、供后监管等四个方面为全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促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支持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该办法试行以来,全市2015至2018年的新增工业用地面积比2011至2014年减少1.1平方公里,但工业建筑面积增加了971.8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从1.7提高到了2.3,增幅约35%。该政策受到工业企业普遍欢迎和支持,各区和企业提出要延续实施和进一步优化,主要集中在简化工业用地提高利用效率的审批程序,降低生产企业用地成本,支持新型产业的发展需求,以及加强对工业用地资源的保护等方面。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支持先进制造业和创新型产业发展,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我市组织对《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试行办法》进行了修订,按照“统筹布局,引导集聚,健全标准,严格准入,加强监管”的基本原则,在划定全市工业产业区块控制线,促进工业用地合理布局和规模集聚,保障制造业用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增补完善了有关内容,修订后的政策名称调整为《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
二、修订亮点
同时,修订后的政策精简部分条款的表述,原办法规定机场周边、白云山周边、珠江两岸一线、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重要国家机关、涉密机关、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周边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另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本次修订精简表述为:特殊区域对规划指标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政策解读的途径
《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印发后,在市政府网站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向社会公布政策解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