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修改内容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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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修订背景和必要性
2017年8月31日,市政府印发实施《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穗府规〔2017〕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我市供应的工业用地除按国家规定最高年限出让外,可采用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2017年12月29日,市政府公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穗府令157号)将工业用地供应权调整由各区实施,我局相应启动修订《实施办法》。
二、主要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