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242599号建议答复的函
宋俊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鼓励和支持乡村产业完善用地手续的建议》(第20242599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于3月28日与宋俊文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后续又多次进行了交流。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力度落实乡村产业用地政策,避免出现“看得见抓不着”情况的建议
2023年,我局整理了现行有效的“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有关规划、用地支持政策,组织编制了《乡村振兴用地指引》《点状用地和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办理指引》《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指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指引》《村留用地开发利用指引》《宅基地盘活利用指引》《农村村民建房指引》《设施农业用地指引》《国土空间规划保障指引》和《村庄规划指引》十项规划用地技术指引,通过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以及组织面向基层和农业企业的培训等方式,吸引广大企业、基层队伍等下载使用,目前浏览下载次数已超1.3万人次。
其中,《乡村振兴用地指引》基于各区在推进乡村产业用地政策落地执行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围绕全力保障乡村振兴产业规划和用地需求,梳理农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各环节的相关政策要点并予以提炼总结,并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应用场景为例,介绍乡村振兴用地规范使用的要求;明晰5种情形可以按原地类管理或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进一步为乡村产业用地松绑。
《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指引》《村留用地开发利用指引》和《宅基地盘活利用指引》则以各区成功落地的乡村产业案例为“标杆典范”,系统总结海珠区唯品同创汇、白云国际设计之都(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白云区白云汇项目、增城区名古汇项目(留用地开发利用)和增城邓村石屋精品酒店、从化莲麻村华夏莲舍(宅基地盘活)等成功案例的亮点和办理程序,为用好用足乡村产业用地政策,差异化推动乡村振兴打造“样板间”。
二、关于将百千万工程典型县镇村、乡村振兴示范带、农业龙头企业等乡村振兴项目纳入重点保障用地范围的建议
根据现行用地指标政策文件规定,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可申请由省保障用地指标;涉农市县安排不少于10%的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优先保障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市按照不低于50亩/园标准一次性安排计划指标。
我局按照《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规划用地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19〕70号),明确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并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专项安排不少于1000亩用地指标用于乡村振兴项目。我局组织各区编制土地利用计划,在202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安排总计2228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全市涉及乡村振兴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助推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三、关于针对乡村产业用地制定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拿地成本的建议
我市积极落实国家、省支持乡村振兴产业用地优惠政策,着力降低企业拿地成本,一是落实我市《关于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园用地促进我市乡村产业发展的通知》要求,现代农业产业园,属于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研发、冷链配送、仓储物流以及符合省优先发展产业用地要求的,可按工业用地供地,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级别对应工业用地最低标准的70%执行。二是落实《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要求,实行“农业+”混合供地的乡村产业项目,混合用地出让地价不得低于相应地段各用途对应级别基准地价乘以其比例之和的70%。三是我局近期印发了《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支持乡村振兴企业等通过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和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以较低的起始成本获得国有工业用地。
四、关于加强对成功拿地的乡村产业后续服务和监督管理,确保产业项目如期开工,避免出现“囤地”行为的建议
我局严格落实动态巡查机制,切实加强建设用地(含乡村产业用地)供后开发利用监管。一是在合同约定动工时间到期前1个月及时核发提醒函预警,提醒并督促用地单位按期动工或竣工,并提示违约风险及违约责任。二是超过约定动工时间之日起10日内核发催告函,督促企业尽快开工并研判超期原因,针对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超期开工问题,将按照合同约定追收违约金;超期一年未动工涉嫌闲置的,依法依规开展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同时,合理研判超期原因,对确属非企业原因造成的,协调属地政府协调相关主管部门,加快消除相关政府影响因素,由企业制定具体的动工计划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动竣工延期手续;属企业自身原因导致的,按规定计收土地闲置费(超期一年不满两年)或无偿收回(超期未动工满两年的)。
接下来。我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加大相关工作力度。一是持续优化完善“百千万工程”(乡村振兴)规划用地技术指引文件,针对新出台的乡村产业用地政策落地执行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和疏导,进一步收集和整理各区成功案例,丰富案例清单内容,持续加强对乡村产业项目申报用地的指导。二是继续积极与各区、各部门单位保持沟通,梳理相关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类分级予以用地保障,开设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助力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落地。
感谢你们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