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及内容保障分工的通知
穗府办函〔2016〕18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及内容保障分工的通知
市编办,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务办、协作办: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粤办函〔2016〕47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建设规范及内容保障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实施,切实做好专栏建设及信息发布工作。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办反映。
附件:广州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及内容保障分工表(2016年修订)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