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预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我局拟协议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出让条件
1.按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
2.意向用地申请人须为在广东南沙自贸试验片区内注册的国有上市企业控股企业,成立日期不少于8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伍亿元。
3.意向用地人须从事港口投资、开发、建设、运营;提供港口设施服务,货物驳运、装卸、仓储服务等。
三、本次预告期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6日,凡需要使用上述地块的单位或个人可于工作日的9:00-12:00及14:00-17:30向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分局提出意向用地申请,申请资料包括书面申请报告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预告期满,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进行出让,具体出让时间另定。
地块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四、本地块的有关资料可于本预告发布之日起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分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索取。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行政中心D栋4楼
联系人:蔡小姐,咨询电话:39910692
互联网地址:http://www.gzns.gov.cn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