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择矿业权价款评估单位的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广东省从化市城郊街矮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拟以协议方式出让。按照《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三个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矿管发[2009]269号)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广州矮岭石场建材有限公司已向我局提出该项目的采矿权价款评估申请,现由我局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选择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承担此项任务,并支付评估费用。有关信息如下:
一、拟评估项目的基本信息
广东省从化市城郊街矮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矿区范围由以下拐点圈定:
1、2617790 38452475 2、2617560 38453080
3、2617415 38452985 4、2617161 38452573
5、2617605 38452380
开采标高:+290m~+170m 面积: 0.235平方公里
评估费用在5万元以下
二、相关要求
请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机构提供关于专业条件、评估业绩、从业信用记录和评估报告质量评价记录等方面的书面材料,并于2009年10月12日至16日报送我局。我局将于10月19日至21日期间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和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地点和程序,在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并于当日公告选择结果。
联系人:袁晓娟;电话:020-83372302
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7楼地矿处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