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增城市派潭镇高滩温泉勘探项目探矿权保留结果公告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0号)的规定,经审查,增城市派潭镇香村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申请的广东省增城市派潭镇高滩温泉勘探项目探矿权保留登记符合要求,给予保留一年,有效期限自2010年9月29日至2011年9月28日。
特此公告。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联系人:宾岚
联系电话:83198991)
广东省增城市派潭镇高滩温泉勘探坐标表